01
这些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被纳入监测对象
《通知》提出,本次监测对象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区),同时鼓励非国家试点县积极填报数据信息。 其中,被监测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 : 试点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专科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此前,国家卫健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全国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共567个。 换句话说,这567个县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都要参加本次考核
02
考核什么?如何考?
《通知》提出,监测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 (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有关内容。 (文末附详细表单) 主要包括:有序就医格局、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四大方面26个具体指标。 为便于大家能够清晰理解考核内容,准确填报数据,本次《通知》对此前发布的监测指标中的一些内容作出说明和调整: 一 如何判断县域医共体是否“紧密”?
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否“紧密”,主要依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的评价结果。
具体标准为:1.所有11项评判标准均达到B及以上;2.至少8项评判标准达到A;3.每个维度至少有1项评判标准达到A,且“医共体决策权限”达到A。
三者全部满足才能判定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自评尚未达到“紧密”标准的试点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A指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且已经组织实施;B指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但仍在筹备,尚未实施;C指没有制度安排。
二 慢病管理率、医保基金占比等考核有变
1.指标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数据来源改为:
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专科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2.指标4“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计算方法调整为: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人次/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总人次×”。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人次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门急诊人次。
3.指标6“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相关工作指标为依据,计算方法调整为:
“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4.指标21“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计算方法调整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 紧密型医共体建是医改重点内容之一,上述考核指标也将细化落实到每位试点内的基层医生身上,大家务必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