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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彩瞳”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发布日期:2014-03-21浏览次数:19764

  一些街头巷尾的小店、网络商铺,有各种各样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彩瞳)。而这些产品很可能都是无证销售,存在安全隐患。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获悉,福建将整治无证销售彩瞳的违法经营行为。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彩瞳属医疗器械,须持证销售,切勿贪图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三无"彩瞳。
  彩瞳接触角膜属于医疗器械据悉,即日起,福建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彩瞳)是其中一个重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彩瞳)直接接触角膜,属于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该产品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福建一般大型的连锁眼镜店均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消费者购买时,请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他特别提醒,"三无"彩瞳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夸大宣传行为也是整治重点这次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中,还将整治夸大宣传行为,特别是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的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违法宣传行为。
  在整治违规生产行为方面,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使用伪劣原材料生产和未按要求灭菌,避孕套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医用高分子类和植入类产品不按标准出厂检验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