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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保、大病医疗救助水平提高

文章来源:人民网发布日期:2013-01-21浏览次数:30659

        “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无钱医治。”过去,农民尤其是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众总是陷入这样一种健康怪圈。因为受“看病难、看病贵”的困扰,不敢看病,或者因病返穷的现象普遍存在。自2003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市开展试点,经过多年实践,新农合已经成为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民心工程。2012年,我市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救助水平作为民生十件实事中的一件,农村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据如皋市卫生局副局长冒伟介绍,如皋市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年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就医负担。2012年,如皋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去年的260元提高到320元,其中,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自缴80元,各级财政补助人均240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共有109.1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参合率达。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发放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人均60元的门诊医药费用定额补助资金6221.99万元;84786人次享受住院及慢性病补助,补偿资金26090.21万元,1443人次享受五种特殊病种费用补助,补偿资金1287.8万元。

        新农合撑起了农村居民的健康保护伞,而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水平也是如皋市近年来民生工作的重点。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十分重视,2012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再次修改完善了《如皋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比例。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救助5363人次,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430.57万元(含新农合“一站式”救助),救助人数和资金达到2011年的两倍。
        多层保障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特别是减轻患大病、重症人员以及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是如皋市近年来大力探索实践的一项惠民工程。分级结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推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等一系列惠民举措,全面提升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救助水平,真正让实事工程惠及群众。(记者喻小津 通讯员陆兴华 彭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