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医政函〔2012〕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持续推进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我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我部决定自2012年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培训项目。现将《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培训项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 系 人: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陈海勇、马旭东
联系电话:010-68792209、68792825
传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附件: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意识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