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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立医院不想改革也得改

文章来源:锐进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2-08-09浏览次数:35157

  经国家发改委同意,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总结推广地方的成熟改革经验,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径。专家指出,这意味着北京友谊医院一个多月来的试点模式已获认可,将在全国推广。《通知》称,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均要探索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此后公立医院不管想不想改革,都得改了。”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指出,《通知》中强调推进取消药品加成和改革医保付费方式两项工作,将影响公立医院内部的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用人自主权。此后,公立医院的收入、用人方式的深入改革将提上日程。
  专家解读

  试点城市享有价格调整自主权
  通知原文: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在价格调整方面给予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一定自主权。
  李玲(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为破除“以药养医”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而在药品定价方面,由于发改委的定价较为严厉,为保证部分地方医生的收入,因此给予一定的自主权。这是暂时措施,并且需要一定制度设计,不能盲目提价。关键应把医院、医保和医药联动起来,否则,即使取消了药品加成,医务人员的“灰色收入”并没有消失。比如,北京市友谊医院将试设“医事服务费”。该项费用纳入医保,个人按医师职级支付2元到60元不等。非医保患者支付42到100元不等。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全部取消。这样的做法即是改革的方向。
  将建立医院和医保部门谈判机制

  通知原文: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加快步伐、加大力度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朱恒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打包付费方式将激励医院和医生控制看病成本,这是为了防止过度医疗。但这需要其他的配套条件,需要公立医院和医保部门之间的谈判。但这样的谈判机制不太容易形成,这就需要竞争。如果医院控费太狠,患者可以选择去别的医院。控费给医院动力,竞争则施加压力,使医院有控费的下限。
  未来院长将不再由相关部门任命

  通知原文: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朱恒鹏:公立医院人事改革的目的是让医院成为独立法人,实现政事分离,终使相关部门不再管理院长的任命。目前的改革面临压力,因为公立医院数量有限,为保证院长的质量依然需要任命,因此医院并没有人事自主权。这需要放权,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北京友谊医院正在对此进行试点。
  无须院长批准医生可自由“走穴”
  通知原文: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各地要尽快制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
  朱恒鹏:吸引社会资本办医的关键在放宽准入标准。目前针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标准过严,但管理混乱。这需要对民营医院准入放开,而监管主要则应由社会来监管,例如媒体、公益组织等。此外,目前批准民营医院设立和监管的都是卫生部门,应该分开。民营医院创立的大障碍还是医生。现在医生“走穴”还需要院长批,应该颁布规定允许医生自由执业。例如,只要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多点执业,但行医的时候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