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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2家养老机构医务室纳入社区首诊报销范围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发布日期:2012-04-02浏览次数:39072

    今年,北京市已批准为医保定点单位的32家养老机构医务室将纳入“社区首诊”报销范围,这意味着“一老一小”保险中的“老”,今后就能在定点养老机构医务室中看病报销了,32家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数超过2万张。50万平方米、1万张床位的新福利院将开工,民办养老院今年有望享受“居民价”水电,促进机构养老业发展。

  4月1日,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做客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系列节目,透露了上述消息。

  节目中,谢女士反映了自己家的难题:“我们家的老人虽住在已纳入医保范围的养老院里,但老人在这里医务室看病却不能享受报销。”吴世民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在“一老一小”报销中的“老”,涉及到“社区首诊”政策,而不能在养老机构中进行报销医药费。

  不过,目前市民政局已与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沟通协商,“今年上半年就能将医保定点养老机构的医务室纳入到社区首诊范畴”。据悉,全市获得批准的内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已达57家,已批准为医保定点单位的有32家,这32家养老机构的医务室今年都能纳入其中,具备老人看病走医保报销的资格。

  据记者了解,这32家养老机构中,除了市福利院、第五福利院等“品牌”养老机构外,还包括一些街道办、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如大兴区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石景山民族养老院等。其中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大,如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床位数达1500张,海淀区东岳老年公寓床位数达1600张。

  吴世民向市民介绍,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主要有三种方式:种是与附近医疗机构合作,委托医疗机构上门提供服务;第二种是将社区卫生站设在养老机构内,既对机构内老人服务,也为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第三种是养老机构成立医务室,有条件的还可设立医院,取得卫生部门许可后开展诊疗服务。“可以说,目前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常见病都能通过这三种方式得到诊疗。”

  访谈中,吴世民介绍了北京市即将推出的第二项惠民政策。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在用地优惠、经营补贴同时,全市所有养老机构的“水电气”,从4月1日起开始享受“民用价”。据记者了解,和事业单位、商业单位的“水电气”价格相比,“民用价”收费标准要低50%左右。

  此外,吴世民还透露,新福利院有望在今年开工建设,选址已确定在朝阳区、顺义区交界的地方。该工程预计分三期施工,并在“十二五”末全部建成。新的“一福”规划面积50万平方米,有1万张养老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