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日常监管要求。制订《无锡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南》,明确了2008年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十方面具体要求。
二是运用电子监管系统。开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实时记录企业档案、日常监管、行政审批、信用评定等内容。在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安装“全球眼”,实现非现场监管。
三是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与35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在部分企业实行“质量授受人”制度,明确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采用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培训等方式,组织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交流经验,增强实践技能。同时,要求新进监管人员上岗前一律先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较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习一个月,以全面提升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