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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推进急诊急救“四大中心”建设!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3-11-18浏览次数:138

近日,福建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福建省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 以 下简称《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 “七个工程”,具体有22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不断加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服务能力建设, 截至2022年底,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5张、2.77人、3.26人 ,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但是,《实施方案》同时表示,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下一阶段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需更加注重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优化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与下沉共享。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福建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要分别达到8.1人、6.1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5年,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高质量供给水平提升,基本建成“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在“优质医疗”工程当中,《实施方案》提出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定位与布局,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加快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其他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承担基本医疗和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省千人均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5张左右,县区级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达到70%左右,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到30%以上。到2035年,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占全省医疗机构总床位的比重控制在30%左右,县区级公立医院、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分别提高到75%45%左右。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将严格控制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和门诊量占比,规范省市三级医院分院区建设,结合对口帮扶,探索与县区级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疾病诊疗全链条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而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实施方 案》强调深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县域卒中、胸痛、呼吸诊疗、创伤等急诊急救“四大中心”建设,以急诊急救、 慢病管理为重点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县域整体绩效评价。到2035年,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医保基金支付金额占比分别达到65%15%以上。 同时,在“中医药振兴”工程当中,《实施方案》强调,要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域均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到2035年,全省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2人,中医类医院占全省医院总床位数和总诊疗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15%20%。 《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提出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等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中医药人才及干部队伍结构,原则上中医医院配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本机构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实行“双肩挑”管理的中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填补基层人才短板

在“人才强卫”工程当中,《实施方案》强调,将加大基层人才补短板力度,加强城乡基层、偏远山区、海岛地区人才培养扶持,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出到2035年,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卫生技术人员数占全省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能力提升等工作;结合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移动医院”巡诊等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下基层服务政策,建立完善医疗人才定期在基层执业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积极引导退休医师下乡返乡,对返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人员,鼓励各地探索制定财政补助、住房保障等支持政策。 同时,在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方面,《实施方面》强调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同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内部薪酬体系和分配办法,体现向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以及公共卫生等薄弱科室人员倾斜。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优化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

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预防保健等服务。 面向老年人群体,《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养老机构、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以及长期护理、康复疗养、安宁疗护等机构规划建设,扩大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到2035年,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 同时,《实施方案》支持医疗机构重点面向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远程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等业务协作,畅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 面向妇女儿童群体,《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提高市县两级服务能力;发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优化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单位办托等模式;加强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综合保障。到2025年,全省建成的县域医疗次中心和社区医院均至少有1名儿科医生或提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全科医生,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覆盖80%以上的县(市)。